一、總體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今年的建筑節能與科技及標準化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以及我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突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以提高建筑能效標準、逐步強制推廣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廣綠色建材和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為工作主線,促進全產業鏈綠色發展,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慧城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等重點領域組織自主研發、引進吸收和轉化推廣一批重大關鍵技術,建立較為完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更好地發揮建設科技對行業發展的創新驅動作用,更好地發揮工程建設標準對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的促進作用,引領和推動行業創業創新,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具體目標
――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通過試點示范、整體升級和全面貫標,形成梯次漸進的推進格局,促進全省工作邁上新的臺階。2016年,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設計和施工均達到100%,并逐步向65%節能設計標準過渡,為明年全面實施做好準備。提高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所占的比例,全省所有新建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全省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地級市和試點縣市、省直管縣(市)等有條件的地區達到30%以上。開展綠色建材的評價試點,長株潭等有條件的地區綠色建材使用比例達到10%,促進綠色產業的起步。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任務驗收,在國家級示范市縣等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強制應用可再生能源。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基本建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開展試點并逐步推開。
――建設科技與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通過著力健全和完善新技術研發、轉化和推廣工作流程,實施新型城鎮化重大關鍵技術創新,促進行業技術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2016年,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慧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等重點領域取得重要技術突破,加快新技術成果的標準化,引進消化吸收一批外省市先進技術成果和工程建設標準,促進新技術推廣。打通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鏈條,培育和扶持一批創新型龍頭企業,進一步發揮產學研平臺的轉化和技術服務作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充分發揮建設科技對促進行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的第一生產力作用。
三、主要工作
(一)抓實抓牢建筑節能,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
1.加強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出臺《湖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制定考核評估方案,對各市州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情況進行評估,對各市州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實施考核。啟動《湖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編制和《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修訂的前期工作。
2.拓展四條途徑,提升能效水平。
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出臺建筑節能65%強制性標準并于年內在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等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加快配套政策制定,加快形成配套技術和產品體系。開展65%+節能政策、技術和標準的研究,在長沙等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采用被動式節能技術。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65%節能設計標準,為推廣應用單項綠色建筑技術、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創造條件。
完善綠色建筑管理。逐步推進綠色建筑評價向第三方評價方式轉變,出臺關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相關規定,修訂《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開展綠色建筑運營標識評價試點。逐步將綠色建筑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加快制定湖南省綠色建筑設計規范、施工規程和驗收標準,編制配套的要點、導則、圖集和工法,制定出臺綠色建筑項目管理規定。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地級市和試點市縣、省直管縣(市)等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強制實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推進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建設,在新型城鎮化試點鎮開展綠色農房集中連片試點示范。
加快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地區和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任務驗收。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管理的通知》,逐步強制有條件的地區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建筑采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
加強建筑能耗統計和監管。完善建筑節能統計管理制度,加強數據分析和信息公布。完成省級能耗監測平臺和長沙、株洲分平臺建設,完成200棟能耗監測示范建筑數據接入,做好數據分析,探索建立監測平臺長期穩定運行機制。完成示范高校節能監管體系驗收。
3.強化兩項工作,狠抓項目實施。
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加強項目立項、規劃和設計階段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和政策實施的監管,以及施工、驗收階段工程質量監管,定期組織開展強制性標準實施專項檢查和施工現場節能材料(產品)抽檢。
推進既有建筑節能。以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為龍頭,帶動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和監督實施5個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國家級示范項目建設,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評價、審核及節能量分析技術細則》編制。將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要求納入棚戶區和農村危房改造以及城市臨街建筑立面改造,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支持。
4. 加強產業培育和行業引導。
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和產業化基地,建立聯盟合作機制,促進企業技術合作,推動行業創業創新。出臺《湖南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細則》以及《湖南省綠色建材技術導則》,開展綠色建材評價試點,研究制定綠色建材產業統計報表和報送制度。及時發布《湖南省建筑節能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推廣應用目錄》、《湖南省地源熱泵建筑應用技術企業目錄》和《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關鍵技術產品目錄》。編制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建筑能耗監管和節能改造等各類示范項目的案例集。舉辦第二屆“綠色建筑發展論壇暨新技術產品博覽會”。
(二)推進建設科技創新和工程建設標準化。
5.重點構建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
依托產學研平臺和產業化基地開展關鍵技術攻關。著力加強輕鋼結構農村住宅和混凝土裝配式結構關鍵技術研發及標準化,對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實施目錄化管理。推進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筑融合發展,將綠色建筑技術要求納入裝配式建筑生產建設全過程,并將裝配式建筑技術納入綠色建筑技術范圍。配套制定推廣政策,優化裝配式建筑基本建設程序和管理制度。
6.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督促試點城市集中力量完成數字城管、數據平臺、地下管網和基礎設施信息管理等2-3項重點建設任務,總結試點經驗,推廣相關成熟技術。
7.加強新技術研發、轉化和推廣。
制定并發布新型城鎮化重大關鍵技術領域和重點技術目錄,組織實施裝配式建筑技術、建筑節能與結構一體化技術、高性能混凝土等一批重點技術的研發、轉化和推廣。研究制定新技術評價標準,引導新技術研發符合適用、經濟、綠色、耐久、安全以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征集評選建設科技優秀成果,匯編成冊并向社會推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組織開展《湖南省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政策研究》,建立和優化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路徑,引導和促進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等新技術成果對國民經濟貢獻的數據統計分析研究。培育和扶持有經濟實力和創新能力的龍頭企業,組織協會評選和推薦一批建設科技創新型企業,打造建設科技產業湘軍。加強產學研平臺建設,強化日常管理,加強平臺與企業的對接,鼓勵企業參與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平臺新技術孵化和成果轉化的作用。
8.著力推進重點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加快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慧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等重點領域地方標準的制定,建立健全標準體系,組織編制相關的技術要點、導則、圖集和工法。根據國家、行業標準制定一批反映我省實際的地方標準,借鑒消化吸收轉化一批外省市先進地方標準,提升一批本省企業標準為地方標準。組織開展無障礙環境示范市(縣)的創建及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檢查。做好重點領域標準以及高強鋼筋、高性能混凝土、光纖到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等相關標準的宣貫培訓。
9.完善管理制度。
完善科技管理程序,梳理新技術研發、評估、試點、推廣工作流程并完善各環節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省級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期檢查和驗收管理制度。重新發布《湖南省認定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升建筑業企業技術進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辦法》,將最新成熟新技術納入示范范圍,組織省級工程示范。完善標準化管理制度,出臺《湖南省工程建設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修訂《湖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開展《湖南省建設科技與標準化“十三五”規劃》、《強制性標準“雙隨機”檢查機制研究》等一批軟課題研究,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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